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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佛山市发布十条指导意见
2020-02-20 22:25:25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  分享:

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为了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研究出台了《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意见》《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关于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创造条件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政策措施,为进一步解决企业在员工返岗、交通运输物流资金和运营成本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佛山市政府提出十条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原文如下:

一、坚决取消各种不合法不合规或超出当前防疫工作需要的限制,科学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取消以疫情防控限制企业复工复产的审批、备案等行为,企业复工复产无需批准、无需签订承诺书,不得要求返岗员工提供健康证明。全面取消超出防疫必要、不切实际的复工条件和要求。各区、镇(街道)、村(居)不得擅自下发通知或变相推迟企业复工复产时间,不得在国家、省、市的要求以外搞层层加码。各级、各部门都要深入企业,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推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后一旦发现确诊或疑似病例,应按照防疫要求迅速妥善处置,不能简单一关了之、一停了之。

二、积极主动有序引导员工返岗,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问题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进村(居)难、租住难等制约企业用工的突出问题,各镇(街道)、村(居)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和消杀后,未见异常的一律予以放行,不得采取封路、设障等措施限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对来自非疫情重点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要保障其出行、租房等正常生产生活需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及时掌握用工缺口信息,建立动态空岗信息库。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大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对接,有组织、分批次向我市输送务工人员。对于返岗员工比较集中的地方,采取包车等方式集中接回务工人员。优化“佛山人才网”等线上招聘信息系统,积极引导用工企业和务工人员线上对接。

三、全力保障交通运输渠道畅通,切实解决企业物流问题

取消不合理的交通运输管制措施,对企业生产物资等运输车辆在疫情防控期间开通绿色通道,优先保障通行。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协调,确保全市交通畅通无阻、人员物资流通高效顺畅。主动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沟通,畅通市际之间的物流通道。积极帮助更多的物流企业复工,支持企业创新物流方式,采取物流直配、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提高物流效率。

四、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调运行,切实解决产业配套问题

加强各级政府与复工复产企业的联系,建立复工复产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更加精准地为全市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牵线搭桥。强化市内企业的供需对接,积极帮助解决上下游企业复工复产不同步、不衔接的问题,促进市内企业形成衔接紧密、分工协作、运转顺畅的供应链体系。对企业需协调外省、市有关企业复工复产的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对外沟通联络,及时采取发函给配套企业所在地政府等举措,帮助企业实现供需对接。积极推动便民生活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开工开业,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五、引导企业扩产、转产和开发卫生健康产品,切实解决防护物资紧缺、公共卫生和健康产业短板等问题

主动适应防疫新形势,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支持重点生产企业转产、扩产防疫物资。积极引导全市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在快速诊断、疫苗研制、防护物资、关键医疗设备等方面,研发生产适应公共卫生和公共健康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对扩产、转产防疫物资和投资开发公共卫生健康新产品的企业,在金融、税收、人才引进、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切实解决企业资金紧张问题

全市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利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解决面临的资金问题,不得断贷、压贷、抽贷。强化“佛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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