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湖北省江陵县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出让土地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实施“标准地”出让,实现拿地即施工。江陵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审批流程,推行“多规合一、多证合一、并联审批”,实行行政审批代办服务等配套措施。在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前,依据规划条件编制土地出让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组织土地供应,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企业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标准地”并签订相关合同和承诺书后,审批部门可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同时,开展“云供地”探索工业用地“云上读地、在线交易、网上签约”,通过网络在线操作,完成看地、读地、选地、报名、竞价和签约,并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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