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涉及合肥昊妍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孙丽(孙俪)的执行裁定书。
文书显示,申请执行人为孙丽,被执行人为合肥昊妍堂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标的10万元。法院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此外,法院已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消费。
此前的判决文书显示,合肥昊妍堂公司将孙俪肖像及姓名用于其产品包装,并进行广告宣传,被判赔偿孙俪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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