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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切”下达增产指标,山西最大煤企晋能集团遭通报处罚
2021-12-15 16:23:43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Admin  分享:

 不顾安全条件“一刀切”违规下达增产指标,山西最大煤企晋能集团遭通报处罚。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发布了关于晋能控股集团及部分煤矿违法违规生产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指出,为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近期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针对晋能控股集团违规无序增产增供、凭矿井规模“一刀切”下达增产指标、取消年度月度检修计划等问题,对晋能控股集团部分煤矿开展了集中专项监察执法。

通报表示,晋能控股集团在增产增供期间,要求300万吨/年以下煤矿每矿增产15万吨,300-500万吨/年煤矿每矿增产30万吨,不顾安全条件“一刀切”式的违规下达增产指标;要求取消所有煤矿年度、月度检修计划,所有生产系统包括直接或间接服务生产的系统一律不允许检修,同时日常检修时间一律压缩,执行不停产交接班;要求原实行夜班不生产的矿井恢复夜班生产。晋能控股集团不落实国家有关安全保供政策,违反《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煤炭增产增供工作的通知》(国能发煤炭〔2021〕50号)中关于“产煤地区不得超能力下达保供指标,不得不顾安全生产实际考核保供任务导致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产煤地区要督促指导煤炭企业优化采掘接替,加强设备日常检修,保障煤矿平稳生产运行”等相关要求。

部分煤矿严重超设计(核定)能力组织生产。监察发现,前三季度晋能控股集团有54座煤矿超设计(核定)能力组织生产,超产幅度大于100%的有4座,超产幅度50~100%的有13座。其中,安平煤矿核定能力90万吨/年,1~9月份产量291万吨,同比超产幅度达332%;马道头煤矿核定能力1000万吨/年,1~9月份产量达1702万吨,同比超产幅度达129%。

《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煤炭增产增供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类生产煤矿在今年后3个月按设计(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但10月份,晋能控股集团仍有45座煤矿超月度允许的最大能力生产,单月超产幅度达100%以上的有8座,超产幅度在50%~100%之间的有10座,其中安平煤矿单月超产幅度达425%,虎龙沟煤矿单月超产幅度达300%。这些煤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违反《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煤炭增产增供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严重超设计(核定)能力组织生产,极易造成采掘接续失调、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等安全风险和隐患,威胁矿井安全生产。

同时,个别煤矿隐瞒工作面、超强度组织生产。通报称,李阳煤矿存在图纸造假、隐瞒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数据、采掘接续失调未采取限产措施超强度生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马道头、成庄等煤矿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同一采区的同一翼同时布置两个回采工作面超强度组织生产。这些行为属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有关规定。

监察发现,有5座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超能力组织生产,个别矿井超产幅度严重,安全风险极大。其中:胡底煤业核定能力60万吨/年,1~9月份同比超产53.9%,《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煤炭增产增供工作的通知》下发后,10月单月产量仍超产128.8%;坪上煤业核定能力90万吨/年,1~9月份同比超产66.6%,10月单月产量仍超产83.92%;上社二景煤业核定能力90万吨/年,1~9月份同比超产21.4%,10月单月产量仍超产7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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