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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多次在群内辱骂下属致其抑郁 领导骂下属可以举报吗
2023-04-08 17:42:10  来源:中国文化报道网  作者:Admin  分享:

   【领导多次在群内辱骂下属致其抑郁】

 
  微信作为社交通讯平台,已经成为日常沟通联络的重要工具,不少人的微信中,都或多或少有着各式各样的微信群,微信群可以共享信息资讯,便利沟通交流。但有些人在微信群内肆无忌惮,发表不当言论,甚至辱骂他人,这样的行为侵犯他人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男子因怀疑同事泄露个人行踪,多次在微信群内辱骂同事,最终,东城法院认定该男子侵犯名誉权,判决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医疗损失费、精神损失费。
 
  怀疑同事泄露个人行踪
 
  微信群内多次辱骂
 
  王某系北京某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任执行董事,黄某原为该公司股东,任副总经理,两人在一起共事多年。
 
  2022年1月,王某到张家口出差,被人跟踪堵截,因自己的出差行程知道的人很少,王某怀疑是黄某将自己的行程信息泄露出去。
 
  2022年1月9日,公司例会上,在缺乏充分证据证明黄某泄露个人行踪的情况下,王某说自己在张家口出差时被跟踪并推测其行踪系公司内部人员泄露,言语中表示“信息都是你泄露的”,直接指向黄某。
 
  王某讲述后,要求公司其它部门领导对此发表意见,明确谁是“内鬼”,其他人员对此进行了附和,黄某则予以否认。过程中,王某言辞激烈,黄某情绪激动。为自证清白,黄某“以死证明”,摔碎玻璃器物来割伤颈部,众人尖叫,黄某被送往医院。
 
  当日后,王某多次在相关微信群内对黄某进行侮辱、诽谤,煽动公司人员及行业内其他人员对黄某进行言语辱骂。自2022年1月11日起,王某在无证据的情况下,先后在公司会议、物业大家庭、股东群、区域经理群等多个微信群内发表“损害公司利益”“地地道道的汉奸”等内容,直指黄某倒卖公司项目,引发多人在群内附和并相继发出“汉奸”“内鬼”“叛徒”“黑恶势力”“锄奸”等内容。
 
  黄某曾在群内发送个人声明图片截图,表明自己并不存在群内讨论的相关情况,会对相关人员的言行追究法律责任。但王某并未就此停止,仍然在微信群内发表相关言论,引发讨论。
 
  黄某不堪其扰,深受打击,情绪低落。经医院诊断,黄某存在重度抑郁情绪。
 
  黄某认为,王某的行为损害了其名誉,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扰乱了其正常工作和生活,起诉至东城法院,要求王某停止侵权言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黄某名誉,并赔偿黄某各项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庭审中,王某认为,自己不存在侮辱、诽谤黄某的行为,也未发布不实言论损害黄某的名誉;黄某提及的微信群不涉及公共空间,不具有公开性,自己并未造成黄某的社会评价降低。
 
  【领导辱骂员工如何处理】
 
  领导辱骂员工的,可以起诉处理。辱骂别人属于侵犯别人的人格尊严权,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据此向法院起诉,要求领导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如果有威胁的话,可以报警处理。
 
  【领导骂下属可以举报吗】
 
  领导骂人可以举报,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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