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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河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一则房屋征收通告,补偿方案如下:
尚品艺境改造项目(原果酒厂家属楼)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和环境,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该征收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
东至中超二期、南至魁星路、西至青年街、北至安发家园围合区域(详见用地界线图)。
二、签约期限
自2021年5月17日至5月26日。
三、征收地段基本情况
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主要为砖混结构预制板危楼,该地段基础设施落后。
四、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
黑河市棚改房屋征收办公室为该项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区域内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为被征收人。
五、征收补偿依据和原则
(一)征收补偿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二)征收补偿原则
征收补偿遵循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六、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经初步调查了解,该项目所有被征收人均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拟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原址回迁。
产权调换具体方式:
(一)被征收人选择高层住宅回迁安置的。征收有房屋所有权证件的住宅房屋,在经认定的原房屋所有权证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积基础上增加20%,被征收人不用另行补交差额款项。
(二)楼层分配方案:原1层住宅调换8层住宅,原7层住宅调换2层住宅,原6层住宅调换3层住宅,原3层住宅调换5层住宅,原4层住宅调换6层住宅,原5层住宅调换7层住宅。
七、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一)搬迁费
1.征收住宅房屋,按经认定的原房屋所有权证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计发搬迁费,一次性搬迁费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计发。
2.征收非住宅房屋,按经认定的原房屋所有权证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计发搬迁费。原房屋为办公性质的,按每平方米15元计发搬迁费,一次性搬迁费低于600元的,按600元计发。
3.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计发2次搬迁费。
(二)临时安置费
1.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过渡期限内均为自行安置。
2.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自房屋搬迁验收之日起至进户通知时止,按经认定的原房屋所有权证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计发临时安置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计发。
3.高层住宅房屋的过渡期限为36个月,自逾期之月起按经认定的原房屋所有权证件合法的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发临时安置费。
八、补助
(一)被征收人持有《黑河市爱辉区城市居民低保证》的,给予8000元补助。
(二)被征收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给予一、二级5000元补助;三、四级3000元补助。
(三)被征收人为建国前老干部、抗美援朝等老军人、癌症患者的(需出具市、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给予5000元补助。
享受补助的被征收人范围是指户口簿登记居住地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地址相符,且在同一户口簿上的直系亲属。
以上证件或证明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上述标准给予补助。
九、凡已给予补偿、补助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均交由房屋征收部门处置
十、相关政策
(一)房屋征收实行先补偿、后搬迁。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黑河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制假造假、骗取补偿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或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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